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2. 谁有资格申请法学博士?

2.1. 方:下面我们进入第二个问题格申法学博士?在中国,申请法学博士之前,申请人不一定要受过法学教育,凡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的都可以申请——没有法学教育背景,但有一个其他专业的硕士学位,在中国也是可以申请法学博士项目的。因此,在中国,对于一些学生来说,法学博士学位可能是他获得的第一个法学学位,对于另外一些学生来说法学博士可能是第二或第三法学学位,在座各位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不同的体制下,申请的资格是如何确定的?

 

2.2. 辛:上个世纪,在日本申请法学博士学位非常难,日本当时的博士学位制度模仿德国,基本上没有像我们这样到了博士可能是第一学位的,因为日本并不鼓励跨学科学习。基本上就是从法学本科、硕士一路读到博士。但是,日本的博士只是作为一个学历,不授予学位。通常是读完博士课程的叫“修了”,“修了”之后就有资格去大学工作了。在日本高校做老师仍会沿着读博时的研究领域,继续写很多的论文,写到十几、几十篇汇总成一本书,这时候基本上就快退休了,然后,再回到母校去申请一个博士学位。因此,在日本,法学博士学位被认为比教授、副教授的职称更值钱。博士生毕业之后,去了大学就是副教授,基本上很快就到教授了,是论资排辈的,不要求发表多少论文,发表论文完全是一种自觉的行为。但如果说某人有法学博士学位,那么说明他在大学做了很多年研究,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回母校给予他学位,相当于给予一种承认其学术成就的荣誉证书。

 

针对日本的情况,1986年我国教育部专门出过一个86号文件,说在日本文科各专业拿不到博士学位,但是完成博士论文的,只要把博士论文拿到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进行审查,认定其达到我国对博士论文的要求的话就可以享受与国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同等待遇。当时,我提交了自己的博士论文,由我们学校进行审查,认为了达到国内授予博士的论文水平,所以我是享受博士待遇,但不是拥有博士学位。

 

在日本国际化办学的情况下,有很多外国留学生到日本学习,就出现了问题:按照传统的做法,日本接收留学生后,只有博士学历没有学位,但是去欧洲、美国可以拿到学位,这样日本就没有竞争力了,所以日本进行了改革。改革始于招收国际学生带来的压力,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各个大学的学位授予限制慢慢放开,放开之后就要区分现在和过去的博士项目,过去的叫“论文博士” ,现在的是“课程博士”。如果有人说自己拿到了日本的法学博士学位,那么,接着就要被问及是论文博士还是课程博士,论文博士含金量要远高于课程博士。

 

现在,在日本读法学博士的学生,主要是外国人,日本人基本上不会去读法学博士,日本人学法律,目的是就业,主要是去做法律实务。

 

方:辛老师,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把JD放在一边,因为JD是新生事物,日本现在有两种法学博士:一种是论文博士,一种是课程博士。论文博士要有学历,可担任教职,要发表文论。

辛:是的。

方:课程博士有学历,修完课程就可以获得?

辛:还要递交博士论文、答辩,一般三到五年完成,获得博士学位,通常被称为课程博士。而论文博士通常是毕业后很久,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把自己的成果拿到母校去申请的。

 

郭:(这样看来)论文博士是一开始从本科这样一路读上来,是传统的教授的生涯。对于课程博士,在申请资格上,如果没有前面的法学教育背景的人,是否可以在日本申请课程博士,假如他们完成了课程,写一篇论文出来是否就可以拿到博士学位?

 

辛:一般的是从硕士开始。实际上本科非法学的,特别是外国留学生会遇到这种问题,包括我在内,我本科是学外语出身。我的日本导师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听本科的法律课,他说“我知道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你虽然进来跟我学国际法,第一年你没有必要听我的课,你就跟着本科生,我给你指定一些门类去学习,只要能够通过考试,我就认为是非常优秀了”。所以我当时第一年是跟着本科生读了几门主要的法学课,都合格之后我再学习的国际法。这个可能每个老师都不一样,根据老师的不同,可能要你补一些前面的知识。这是针对留学生的,日本人自己基本上是不会跨学科的。

 

杨:如果一个日本的学生想要读法学博士,那么他是否需要先读法学本科,再读法学硕士,再去读法学博士吗。

 

辛:是的,基本上是这么一个途径。在日本涉及到再进一步的深造,读硕士或者博士的时候,他们理解问题是从就业的角度出发的。如果我将来是要单纯做一个白领,不从事学术研究、不做学者,在日本从工资待遇、保险来看,本科毕业时是最佳时期。他们不会去读硕士、博士。在文科领域读硕士、博士基本都有一个目标,就是将来要从事学术研究。文科类硕士一般将来都会读博士的,他们的目的是做研究人员。在日本,以学术为业的人,很少在读完硕士后去就业,因为,这不是一个好的就业阶段,基本上都会去读博士,后面为了就业再去申请类似博士后的岗位。总之,日本人读博士与做研究的目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我们这边不太一样。

 

程屹(中政大法学硕士/2001,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那么会有多少人选择去读硕士,有多少人会选择直接工作?为了就业而学习,为了搞研究而学习的人的比例有多少?

辛:可能十分之一都不到,很少的。我在名古屋大学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每年招两百人左右,最终读博士的最多也就是那么二十个人,还包括外校过来的。他们的目标很清晰,即我将来要做教师、做研究,我才去读博士,如果去做法律实务,我读完本科后就可以去参加司法考试了。

赵:您的意思是,日本法科学生在本科毕业时会有一个明显的分流,目标很明确,毕业后要做学术研究的才会选择读硕士、博士?

辛:是的,目标很清楚的学生才会选择升学。日本的硕士、博士基本上是连在一起的。他们的硕士学制是二至四年,但基本上两年就毕业了。硕士毕业后也没有像我们一样的博士升学考试,一般由导师把关,硕士阶段两年的学习是导师对学生学习和研究能力的很好的考察期。如果导师感觉你不行,那你读博的希望实际上就困难了。

 

方娟(中政大法学博士生/2012---):是否有人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调整了职业规划,希望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再去读硕士、博士的呢?

辛:名古屋大学法学院以前是做过这个方面的尝试,有点像我们的在职学习。但是规模很小,日本人的风格是不跳槽,如果一旦要做什么就要做一辈子。如果你的经历中显示你跳过多少次槽,他们就会认为你这个人不行,不像我们似的,越跳槽显得越有阅历。这种情况之下,很少有人会去边工作,边读硕士、博士,然后跳槽去干点什么。可能有这种情况,但是很少,他们管这种情况叫做“高度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这里面可能就有在企业做法务的或者做律师的,与自己的业务相关的时候,他们会借课余的时间去进一步学习,而且目的很纯,就是为了提高,不是为了一个学位。当时我所在的法学院是有一位这样的日本同学。

 

2.3. 郭:我接着辛老师讲的做一个比较:美国法学院的SJD大部分也都是外国人,至少有80%以上,甚至90%以上都是外国人。哈佛法学院的这个学位项目大概每年会招10-15人不等,平均修学年限5-6年,在校生规模70人左右。以色列学生很多,中国学生以前不多,从两三年之前开始,突然多了起来。

 

哈佛法学院SJD项目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本院毕业的硕士,这和入学要求有很大的关系,申请入学时就要有一个基本成型的研究计划,录取考察的就是研究计划。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哈佛对研究计划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有所改变:先前不限研究计划页数,现在限定在5页以内。还有一个实际考虑。如果本院的LLM当年去申请读SJD,他们会劝说他们放弃LLM的学位。学院的解释是尽管你读了LLM而且完全合格,但是出于学费的考虑还是最好如此,因为哈佛大学要求每一个学位都至少要交一年的学费,你拿了LLM学位,进入SJD项目,法学院还要替你出一笔资助,用来支付至少一年的学费。如果你放弃LLM,就可以把LLM这一年交的学费算到SJD里面,所以很多当年申请SJD的留学生就放弃LLM学位,直接进入到SJD里面。申请的学生里,大概每年有一半人是来自于本院当年毕业的LLM,另外一半是往年的LLM,极少数是从其他学校经过推荐过来的,可能都少于10%

 

现在的SJD的学生,大部分是外国学生,但历史上并不是这样的。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SJD的学生几乎全部都是美国学生当时哈佛法学院20%的教员有SJD学位。现在,几乎没有美国学生SJD,都是外国人在读。耶鲁法学院当时有25%的教员有SJD学位。需要说明的是,上个世纪50年代的时候,美国法学的第一学位也不是JD,而是LLB法学第一学位被看作本科学位,尽管它实际上是研究生教育。

 

大部分SJD毕业生会回国,但也有少数会任职美国法学院。根据我的统计,我同一年的几位同学有去了很不错的法学院,如:哈佛法学院、波士顿学院、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等。哈佛法学院的教员,我知道至少有5个人是拿了SJD学位的。就2007年的统计而言,中国学生拿SJD的比较少,韩国和日本有很多人拿SJD,首尔大学有17%的法学院教员有SJD,台大有至少25%的教师是拿过SJD的。越来越多的美国法学院会开展SJD项目,上个世纪90年代大概有20个法学院,美国最好的20个法学院都有SJD项目,而大部分法学院是没有这一项目的。美国当时是有150所法学院的,其中只有20%提供SJD教育。在2007年的时候,有35所法学院是有SJD的。美国律师协会的网站上会公布每年SJD毕业的人数统计,我关注了一下2006年的因为我是2006年申请的2006年全美有97个人拿到SJD学位。我所在的哈佛大学每年可能有十个人,有时候不到十个人,有时候是十一个、十二个人。我毕业那年算是很多的,有十四个人拿到SJD

 

刚才方老师问的问题,即一个人没有学习法律的背景,是否能够申请SJD项目。我认为从入学制度上讲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进入SJD的通常要求有一个LLM的学位。按照美国ABA的现行要求,外国学生申请LLM项目必须在本国拿了第一个法律学位。如果完全没有法律学习的背景,很难去拿SJD。麻省在2013年允许SJD毕业生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进行了反证,因为ABA对谁有资格考律师有非常严格的规制,如果SJD没有任何法律学习背景,允许他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就没有道理了。这些是我的一点观察。

 

方:根据我的理解,美国法学院SJD的适格申请人,通常已经取得美国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哈佛法学院大部分SJD学生来自本校,少数来自外校。此外,LLM申请哈佛法学院SJD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平均成绩必须是B+以上。由于LLM的主体是外国学生,大部分SJD肯定是外国学生。

 

2.4. 赵:在香港大学法学院,申请法学博士需要已经取得一个法学学位,可以是本科学位,也可以是硕士学位。我本科是学习英语的,后来取得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和汉堡大学LLM,于是就有资格申请香港大学的PhD。如果有本科法学学位,也需要有一个LLM学位,才有资格申请PhD,这是LLBLLM的途径。还有一个途径是LLBMPhilMPhil就是Master of Philosophy,是指研究型的硕士。master分为课程taught 和研究(research),MPhil是研究型的。MPhil可以转读PHDMPhil是两年的研究型硕士,在一年半的时候可以做一个开题,开题是为了认定候选人资格,开题之后还要做一个转读认定,做完之后,就是PhD了,而这个MPhil的学位就没有了,直接被PhD覆盖,就相当于是从LLB直接到PHD。香港大学就是这样两个途径:LLBLLMPhD,以及LLBMPhil再由MPhil 转为PhD,不拿MPhil的学位。

方:LLB是必须的?

赵:不是的,我没有LLB。相当于是有三种途径的,LLBLLMPhDLLBMPhil再由MPhil transferPHD,不拿MPhil的学位。

方:你有两个LLM,是否因此而被认为等同于LLBLLM

赵:是的。但本科是其他学科,比如医学的,或者学工程的,然后在中国某个大学拿到master的学位,直接也可以在那边申请PhD

 

2.5. 杨:汉堡大学的博士条例区分了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对德国人,他们没有法学本科学位,他们念了法学专业,通过第一次国家大考之后会去读一个法学博士。第一次国家大考考专业知识,第二次国家大考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后,因此,学生会在两次国家大考中间读一个博士,这是第一种情形。但这并不代表学术,因为他之后如果想要在大学任职,还需要写一个讲席论文,写完讲席论文才有申请讲席的资格,所以,博士学位并不意味着当然有资格进入进入学术领域。

 

第二种情形,申请人要有一个研究型的法学硕士学位。这第一、第二种情况下,无论是国家大考的成绩,还是原先读法学专业时候的成绩,所有的分数要求都是要相当于中国的是良好(以上)。一般是十八分满分,四分及格,九分以上大约等于我们中国的良好。德国专门负责博士项目的博士委员会权力最大,如果委员会认为你不行,可以要求额外的学术能力考试。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你只有一个大学本科法学学位,比如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一个法学本科学位,如果要去德国申请一个博士的话,他要求你的本科成绩必须是一等成绩,而且要通过他的学术能力考试,并且要在最终提交博士论文之前,拿到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如果你在汉堡大学之外的其它高校拿到法学硕士,也可以由博士委员会进行认定,等同于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另外,学术能力考试要求必须由两个教授或者两个已经写完讲席论文的教授来组织,考试的内容也是法律。

 

第四种情况是如果你在境外即其他国家参加了相当于国家大考的考试,比如在中国参加了司法考试,他可以视为你满足了条件,像第一种情形中的德国本国人一样,读完了法学,过了第一次国家大考。但要求非常严格,要有德国政府相关部门(如教育部)等相当高的部门认证后,才可以去申请。这非常少。

 

郭:这种认证,是对一个国家(比如中国)的国家司法考试的门类的进行认证,还是对单个学生的认定?

杨:应该是针对单个学生的。比如你之前在中国修的课程,他们德国人那边有一个APS的监测,可能是因为造假太多,他们要求把所有修过的课程分数都拿过去。他们检查时还会问你这门课学了什么,非常非常细致地检查你是否确实拿到这个学位了。

基本上是上述四种情形:1. 对德国人来说,念完法学课程,过了第一次国家大考;2. 已经有一个法学硕士学位的外国学生;3.有一个本科学位,加上额外考试,在提交论文之前拿到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或其它国家的法学硕士;4.在境外通过了类似于德国的国家大考,但是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认证。此外,还要提交语言能力证明,这是个一般性的要求。德国人读法学博士的还挺多的。

方:你进入汉堡大学法学博士项目,属于这四种情形里的哪一种?

杨:第二种。

方:就是说,有一个研究型的法学硕士学位?

杨:是的。有些学校又会有不同的要求。我知道有一个学生在北大读了硕士,然后去图宾根大学读博士,但他的导师要求在图宾根再读一个硕士,然后才能申请读博士。这种读博士还只是他给你发邀请函,还不是你正式注册位博士候选人。就是说,给你发邀请和你正式注册为博士候选人之间,这里有一段时间间隔,有一些额外要求,要提交更多的材料。

话题:



0

推荐

方流芳

方流芳

93篇文章 5年前更新

法学教授、中政大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2008-2012)、中政大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2005-2009)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fangliufang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