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在中欧法学院工作期间,经历了中方、欧方两边的“讲政治”, 增长不少见识,独自留中而不与诸位分享,也是一种损失。

中方“讲政治”,是说给自己人听,自己人相互做“思政工作”,例如:“反和平演变”一句话可以说无数遍,下属对上司表态、上司对下属训话都能用上。面对外方咄咄逼人的攻势,即使是挑战中国法律和主权,只要领导不表态,中方也没人站出来说话;若单位领导、主管部门领导绥靖至上,所有参与项目的人都乐得笑呵呵地向外方释放善意。

欧方“讲政治”是讲一种内外兼修、务实致用的政治。外援项目对内是欧盟与成员国之间、欧盟与社会之间的公共关系;对外是用一种显现欧盟道德优势、法治优势和人权优势的方式掌控项目主导权,扩大欧盟的国际影响力、增加欧盟的国际可视度。不妨举几个例子:

1. 2008年10月23日下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抵达北京昌平,参加中欧法学院开业典礼,发表一通中听、友好的演讲。可是,同一时间,欧盟议会主席在布鲁塞尔宣布:授予中国某位持不同政见者“萨哈罗夫人权奖”。欧盟和美国一直用中国人权问题相互争夺道德制高点,但是,在中欧法学院成立的同时宣布萨哈罗夫奖的中国得主,那就相当于在拥抱的时候,也不忘顺势抽对方一记耳光。

2. 2010年12月10日,在事先不告知会议内容的情况下,欧盟大使馆工作人员通知中国法学界、律师界人士参加当晚举行的一个“法治讨论会”。其实,聚会的真实目的是宣布当年诺贝尔和平奖的中国得主,若在场都是外国人,场面就不能让人兴奋起来,也缺少了中国元素,于是,大使馆直接给人打电话,叫中国法律人参会,他们明明知道:让中国人冒着得罪本国政府的风险去捧场,而不事先披露真相,那是在把中国人当一次性道具使用,可是,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并且没有什么道德障碍。

3. 欧盟的外援,其实是把对内公关和对外扩大影响两笔生意放在一起做。欧盟付款购买成员国公立机构、非政府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后者为受援国提供服务,而受援国政府承认接受了援助,这就是全部游戏。欧盟用纳税人的钱购买成员国机构的服务,如果没有营私舞弊,本来也可以在成员国增加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至于欧盟的外援能为受援国提供什么样的有效服务,透明度不高导致可评价的信息也不充分,但是,不少欧盟机构借援助之名取得了受援国的行业准入则是实实在在的收获,例如,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项目就是通过中欧法学院进入了中国教育市场。
话题:



0

推荐

方流芳

方流芳

93篇文章 5年前更新

法学教授、中政大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2008-2012)、中政大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2005-2009)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fangliufang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