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年、1639年和1662年,西班牙殖民者先后三次在马尼拉杀戮华侨,明清当局都是视若无睹,而郑成功祖孙三代却对此刻骨铭心,决意兴师问罪。然而,恢复大明的事业始终支配着郑氏军政的轻重缓急,以致几次攻略吕宋的军事行动最后都如在弦之箭,引而未发。(“诸岛番,惟吕宋待我中国人最无礼。先王在日,每欲征之,以雪我中国人之恨,因开创无暇。至世藩,业已兴师,因接耿藩之变,遂移兵过厦。见:《闽海纪要》,卷之下,癸亥/二十二年)”
在挥师东进台湾的前夕(1661年),郑成功已部署了攻打马尼拉的计划。在外交上,郑成功通过天主教神父李科罗传递信息,嘱“吕宋总督入贡”;在军事上,郑成功“阴檄华侨起事,将以舟师援之” (见:《台湾通史》,卷二, 建国纪)。当时,马尼拉和台湾的华人人口数量大致相当,郑氏选择海外立足地,当地华人人口是一个重要考量。由于错失了内外配合的时机,此次马尼拉华侨暴动惨败,数万人被杀。1662年,成功在台湾安平病故。
1666年,吕宋总督派神父访台,意欲修好,郑经告诫来使:“凡洋船到尔地交易,不许生端勒扰。年当纳船进贡,或舵或桅一。苟背约,立遣师问罪。巴礼僧叩首唯唯,不敢提设教事。遣之归。”(见:《台湾外记》,卷六)可见,在1666年,郑氏与吕宋确立了朝贡关系。
1672年,经过几年休养生息,郑氏当时已经具备攻占吕宋的军事实力,统领顏望忠等力主攻占吕宋,惟冯锡范阻止,未成。(“康熙十一年壬子(附称永历二十六年)正月,统领颜望忠、杨祥会启:‘愿领兵船征吕宋,以广地方。’冯锡范曰:‘吕宋乃黎国埠头,其地并无所产;况年已纳贡桅舵。今若征之,有三失焉:一、师出无名,有失远人之心。二、残扰地方,得之不足为吾臂指。三、欲守之,有鞭长不及之势。况年来安守,幸尔丰熟,岂可妄兴无益之兵?’遂止其议。” 见:《台湾外记》,卷六) 冯锡范反对征伐吕宋,吕宋已经实际履行前些年承认的“纳贡桅舵”的义务是原因之一。不久,三藩反正,郑氏西进出击,一举恢复闽粤九府,攻占吕宋的计划再次搁置。三藩失败,郑氏耗尽全部实力,此后已无望立足大陆和沿海岛屿。
1683年8月,施琅率大军渡海,兵临城下,郑氏受降已成定局,然而,郑氏的一批将领此时仍然“议奉公子郑明往攻吕宋,再造国家,以存郑祀.....国轩止之, 不果行。” (《闽海纪要》,卷之下,癸亥/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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