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学界之戒》,26元,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土生阿耿的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c/2292
作者:李绍章,笔名“土生阿耿”
李绍章的自我介绍是某大学法学院“九级教师,自由思想者”。在把人分成二十多个等级的中国大学教师序列中,李绍章身处“基层”,但他同时又拥有大学的珍稀资源“自由思想”,他把两者都看成是自己的荣耀。很少有人会像李绍章那样把批评锋芒直指自己的老师、同事和学生。从2005-10年,李绍章在他著名的博客“土生阿耿” (http://tsageng.fyfz.cn)发表了85篇批评高等教育(主要是大学法学教育)的博文;2012年12月,李绍章将部分博文和新作结集出版,名为《学界之戒》。 2013年3月26日,李绍章发表最后的博文,欢呼“我也出书了!”2013年7月2日,李绍章病逝。
李绍章是2005年到大学法学院任教的年轻人,他那清纯的双眼看到了哪些别人讳莫如深或者习以为常的问题?他十年如一日抨击的那些问题,究竟是消失了、缓解了,还是已经成为大学文化的一部分?
法学教授自始至终都是李绍章的主要批评对象。不称职、不敬业的教授站在讲台上,信口开河,敷衍学生,浪费学生的时间,甚至教学生“学坏”,令李绍章最为反感。提升大学教育,主要障碍来自教授,这李绍章亲历其境的感受。教授以应邀参会为荣,以“兼职”多寡自我评估社会认知度,以争相招收高官、富商博士而炫耀身价,讲课成为一种打发时间的应付,漫无边际的闲聊,自我吹嘘的营销和低俗的段子集锦,这不是个别现象。三个小时的课,教授会用两个半小时大谈自己去哪里开会,见到哪位领导,吹嘘一桌酒席花费多少钱,“最后半个小时,让学生打开教材‘划重点’,随意‘划’几个名词概念。” “有些教授甚至在课堂上教学生怎么‘学坏’...我亲自遇到一名副教授,在课堂上竟然从来不讲述专业,把他兼职做律师如何欺骗当事人、如何与法官拉关系等所谓‘成熟的经验'灌输给我们,他讲述自己向当事人收费的故事,最后还补充一句‘本来想骗他20万的,想想我是大学教授嘛,良心总是有的,后来就只骗了他10万’!....我再也忍不住听下去了,拍桌离去!”许多学生对李绍章描述的情景不会感到陌生。
剽窃是法学界的痼疾,这一传统似乎与法律移植、思想禁锢有某种相关性。清末把欧洲大陆法系作为重建中国法制的模范,这是一种“傍大款”式的自我殖民化,连法律帝国主义也不接受这种过分的谄媚,他们认为中国不配成为大陆法系家族的成员。以选择法系为起点,向学生传播译成日文、中文的西方法律及其翻译错误,模仿西方法律为主旋律而开展造法运动,法学教育和法律创制就这样原地踏步了一百多年。另一方面,表达长期受限造成了语言退化,思想禁锢阻碍了批判思维能力的发育,而大学却要求教授们证明他们具有可持续的学术生产能力,这就生成了滋生剽窃的沃土。用于剽窃的时间多了,学习、思考的时间就少了,思维和表达能力进一步下降,但催生学术成果的压力不减,剽窃进一步加剧。如今,中国高校只是把那些逐字逐句的抄袭看成剽窃,并且,只有当论文达到一定比例的“重复率”(如,有些学校规定,研究生论文“重复率”10%以下可以得到豁免),校方才会启动调查和纪律制裁,这不是在遏制剽窃,而只是在惩罚愚蠢的过度剽窃。李绍章看到,随着抄袭者成为名家,认定抄袭变得越来越困难:先后发表的两篇文章,逐字逐句雷同,也可能被法院认为不存在抄袭,因为雷同部分都不具有“实质性”。抄袭者屡屡胜诉的事实又在印证另一个事实:一旦丧失辨识是非对错的能力,我们也就丧失了走出困境必不可少的道德勇气。
教师和他/她督导之下的学生发生性关系,构成性骚扰,美国大学发给新生的防范性骚扰手册都会这样提醒学生。教师掌控评估学生的权力,一旦教师对学生发动性攻势,学生会担心拒绝带来不利后果,往往屈从,这就出现了贬损个人尊严和损害机构声誉的性交易。2004年,李绍章发表了引起全国轰动的博文“好色导师面面观”,此后五年,他“陆续收到了近千封读者来信,几乎是每封必复,有的还将其拍摄的录音及图像通过网络传递。好色导师之千奇百怪万象,一览无余。”李绍章原以为批评引起的震撼能产生遏阻效应,但却发现:“收到的揭露信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每年都呈现上升趋势。一度感到绝望....”一方面,人性弱点湮没了自我约束的道德力量;另一方面,人们难以对纪律约束和法律救助建立信心。除了私下抱怨之外,李绍章没有看到任何改变。他的文章确实产生了“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效果,但舆论喧闹过后,一切依然故我,并没有引发任何制度性改变。
考试是学生获准走进大学和拿着文凭离校的必经之路,学生面对几十次、上百次考试,而一次考试的结果可能决定学生的命运——中国是一个重视分数的社会,一分之差往往决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获得某种奖励和能否获得工作机会。但是,考试又是大学内一个最为沉闷的角落。教师一般不会将时间用于试题开发和答卷评估,因为,那不是学术成果。至于试题和教育目标的相关性、评估要素和各要素的权重、如何通过评估激励学习兴趣等问题,基本无人思考。如李绍章所言,考试渐成乱象丛林,“考题交易之乱、考试科目之乱、题型设置之乱、阅卷评分之乱、权重比例之乱”。贿赂、欺诈和舞弊严重扭曲考试制度——“泄题”、“代考”、传统方式和高科技的“夹带”、“认人给分”、以及评分之后的“改分”几乎成为一种公开的营利活动。然而,考试偏离优胜劣汰,最受伤害的是那些最诚实、最勤奋和最聪明的学生。李绍章把考试泄题比喻为风险极高的“禽流感”,虽然他也看到了考试舞弊背后巨大的利益链,但他还是提出了建议,在“命题、征集、审查、印刷、装订、运输、发送、拆封和监考”各个环节建立可追查个人责任的监管措施,他并没有放弃。
从1980年代以来,中国法学院系增加了一百多倍,在校法科学生人数增加了二百多倍,仅北京一地的在校法学博士生人数就超过了全美国法学博士生人数的总和.....。法学院膨胀的直接后果是学生就业困难,而本科生首当其中——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或者进入远离法律职业的行业。2005年春夏,李绍章心情沉重地连发文章,关注学生就业。2006年,李绍章发表“磨刀霍霍砍掉法学本科”一文,他认为:法学毕业生过剩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取消法学本科,把法学教育变为本科后教育是合理选项。为什么大学法学教育要分为本科教育和本科后教育?在法学院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取消法律本科?如今,这些不可回避的问题仍然摆在我们面前,只是形势更加严峻。法学分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用人单位认为研究生比本科生“档次高”,不管什么岗位都要研究生学历,这就形成了本科生为研究生垫底的就业格局,驱动本科生推迟就业,攻读研究生,法学本科就变为研究生预科班,然而,接受七年就业前的法学教育,这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时间和资源的浪费。“一本”、211、985大学的法学院集中在京沪两地,法律职业的就业机会集中在京沪两地,京沪两地的落户指标更具有吸引力,京沪两地法学院的研究生有明显的就业优势。在可预见的将来,外地法学院办得再好,也只是为京沪两地的法学院输送研究生候选人;京沪两地法学院办得再差,也不缺学生,外地法学院本科教育面临的严峻形势是可以想象的。
李绍章认为:大学教师“关注大学的问题,就是关注自身的问题”;回避大学的问题,就是不够真诚,就是缺乏独立思想或者缺乏表达独立思想的勇气;他深知自己的言论会得罪“学友和同行”、“导师们”,但是,为了“思想尊严”,他愿意付出“得罪成本”。“对大学教育充满信心的希望之火,始终在我心中燃烧。”这是李绍章留给我们的最为激动人心的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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